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方面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和转化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,也是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,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1.负责组织编制、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,制订、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;
2.负责科研项目的培育、组织申报、立项实施、过程管理、检查结题等工作;
3.负责校企科研合作,做好科研合同、协议的审查签订、登记备案、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;
4.做好科研项目经费有关管理工作;
5.负责科研成果的培育、鉴定、奖励申报、转化推广等组织管理工作;
6.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、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策划、组织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;
7.负责学校科研档案的整理存档、科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;
8.负责科普基地建设、科普活动组织、科协学会等相关工作,做好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;
9.负责校学术委员会、校科协、校社联的日常工作。
10.负责与上级部门、兄弟院校、企事业单位建立产教合作关系和运行管理。
11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